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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
依法設立之國內太陽光電產品製造廠商,其參與評選之產品屬國內製造。 | |||||||||||||||
評選類別 | |||||||||||||||
(一) 第一類(一般型模組):矽晶太陽光電模組尺寸在 2.4 m x 1.25 m 以下 (二) 第二類(利基型模組):矽晶太陽光電模組尺寸在 2.4 m x 1.25 m 以下 (三) 第三類(電池):矽晶太陽能電池尺寸 210 mm x 210 mm 以下 (四) 第四類(變流器):太陽光電變流器額定輸出功率 225 kW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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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
請將所有資料連同活動報名表,於113年5月10日(含)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第十二屆優質太陽光電產品(金能獎)評選工作小組」(收件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78館311-1室),逾時恕不受理補件。 | |||||||||||||||
報名應繳交資料 | |||||||||||||||
上述申請所檢附之文件如為影本者,申請人應於文件上註記「與正本相符」字樣,並蓋申請人公司章(如為社團、財團法人則為法人全名章)及負責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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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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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
有關本活動之報名與諮詢,請洽蔡閔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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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
(一) 同一公司無報名件數限制,每項產品(模組、電池、變流器)不同型號以1案1份報名表方式報名。 (二) 本活動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影響,導致延期或無法舉行,主辦單位保有延期或取消之權利。 (三) 第一類(一般型模組)及第二類(利基型模組)需取得標檢局VPC登錄之證書,並得直接引用該申請認證證書及測試報告作為本屆金能獎相關項目之書審資料。 (四) 執行單位對所有參與活動之公司及產品,將本著誠信保密原則妥善處理,所有參與活動之公司及產品名稱皆以代碼呈現。測試完成後,僅對於通過評選之公司及產品予以公佈。 (五) 廠商報名寄送之相關書審資料,無論資格審查合格與否將不予退還,測試樣品待測試作業完成後,統一由實驗室代為銷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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